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省、市、县三级工会的指导推动下,我市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以“一条例五规范”为标准,不断夯实组织基础,认真履行维权职能,竭力服务职工群众,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指导服务基层工会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工会组织体系中承上启下、不可或缺的重要层级。与此同时,当前基层工会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分析,采取合理有效、针对性强的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一、基本情况 (一)乡镇(街道)工会基本情况 1、目前,全市45个乡镇(街道)全部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建立工会组织,其中33个乡镇(街道)成立了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12个乡镇(街道)成立了乡镇(街道)总工会,包括镇总工会4个,街道总工会8个。 2、全市45个乡镇(街道)共配备441名专兼职工会干部,其中,专职工会干部47名,兼职干部394名。47名专职干部中,39名干部为在编人员,但仅有4个乡镇工会副主席编制,其余35名干部均为其他编制。 全市共有186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由县(区)总工会聘用管理,聘用经费主要来源于县(区)总工会。 3、全市45个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全部实现高配。其中,郊区8个乡镇工会主席全部由乡镇人大常委会主席(正科)兼任。主席由同级党政副职级干部兼任的,部分配备了专职副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 4、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全部建立独立账户。省、市两级工会补助经费均按标准落实到位。乡镇(街道)工会基本没有其他经费来源,因此,除省、市两级补助经费外,其余经费基本依靠县级工会经费。如按照目前省、市、县三级共计15000元的经费补助标准,日常工作都难以维持。为加大基层工会经费补助力度,特别是对于近年来涌现出的典型单位,市总专门抽调经费给予重点补助。矿区总工会将各街道辖区企业工会经费的45%下解给各街道工会,对于解决乡镇(街道)工会经费保障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5、全市45个乡镇(街道)工会中,有19个拥有独立办公场所,其余为合署办公,基本上都配备了电话、电脑、文件柜等必要办公设施。有38个乡镇(街道)工会有会员活动室。 (二)村(社区)工会基本情况 1、我市共有960个村和118个社区,比2012年新增2个社区,1078个村(社区)全部组建工会组织,其中,145个为工会联合会,519个为工会委员会,414个为工会工作委员会。 2、村(社区)工会无编制,无专职工会干部,村(社区)工会主席和其他工会干部均为兼职。 3、村(社区)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为省、市工会经费补助,部分来源于行政划拨。 4、村(社区)工会无独立办公场所,基本上与村(社区)党政单位合署办公。村(社区)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很多村无产业,无企业,村里只有留守老人和儿童,条件相当简陋。条件较好的村(社区)配备有困难职工帮扶站和职工活动中心等。 (三)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基本情况 1、全市各级各类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共计308个,区域性联合会247个,行业性联合会61个。覆盖职工500人以上联合会共104个,其中,91个联合会受省、市工会经费补助。 2、联合会工会干部均为无编制人员,除2名聘用制干部外,无专职工会干部,兼职工会干部1813人。 3、联合会经费来源主要是上级工会经费补助。省、市工会经费补助均落实到位,县(区)总工会根据联合会实际情况给予联合会经费补助。 4、联合会主要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合署办公。 二、近年来我市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工作的新发展 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深入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上级工会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开展工作,在健全基层工会组织网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基层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作出了应有贡献。上站街道总工会、南山路街道总工会被评为全国“百家示范乡镇(街道)工会”。北大街街道总工会、北下庄乡工会联合会等23个乡镇(街道)工会先后被评为山西省五星级工会。 (一)多措并举,注重实效,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坚持以“组建月”活动为抓手,急中力量狠抓基层组建工作。近年来,根据省总的统一部署, “组建月”活动在市总领导的高度关注下,各级工会对组建月活动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方案,逐级安排落实。各级工会都把攻坚月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实行“5+2”、“白+黑”工作法,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推进,为攻坚月活动提供了坚强的领导保证。全会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多措并举、争先创优,全力推进工会组建月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工会组织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二是推进“二次覆盖”不断创新发展,实现组织覆盖的最大化和组建形式多样化。建立了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我市各级工会继续以小微非公企业为建会重点领域;以农民工、外用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城区针对辖区内非公经济组织“多、小、散、杂”的现状,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明确管理界限,进一步健全了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运行机制。2013年,我市成立阳泉市郊区耐火材料行业工会联合会,成为全国第一家区级耐火材料行业工会联合会。目前全市共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308个,享受省、市经费补助的500人以上联合会91个,基本形成区域成片、行业成线、全市成网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推动非公经济党工共建。为了进一步加强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的党工共建工作,日博官网积极与市工商局联系沟通,出台《阳泉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共建实施意见》,确定定期例会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和共建共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商系统在企业登记注册、执法检查等方面的作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督促企业主动建会,推动了非公企业依法建会,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是坚持经费向基层倾斜,持续增加对基层经费投入。继续严格按照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时按标准为三级工会发放经费补助。为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工会经费补助力度,市总在经费补助总量增加的基础上,设置基础性补助和奖励性补助。市总工会根据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作用发挥程度、典型示范作用和争先创优等情况,重点对部分乡镇(街道)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和村(社区)工会给予奖励性补助。去年以来,市总对部分乡镇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给予奖励性经费补助累计13万元。此举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工会的积极性,增强了基层工会活力,促进了工会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强化协管,推动选聘,队伍建设有效提升 一是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实现高配。市总认真贯彻《山西省总工会关于推进各级工会换届和实现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的意见》,市、县两级工会领导紧跟县、乡换届进度,提前介入,主动沟通,加强与市委、县(区)委组织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工会换届、主席高配工作。我市45个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全部按照党政同级副职以上配备,实现了全面高配化。盂县、平定25个乡镇工会主席为专职工会主席。郊区8个乡镇工会主席由乡镇人大常委会主席(正科级)兼任。城区、矿区12个街道工会主席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 二是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初显成效。为深化“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工作,在推进工会组织联合化的同时,在市总的统一部署下,我市各县区从改革工会干部的产生机制入手,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推进工会干部社会化工作制度。县(区)总工会统一安排部署,通过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选派到(乡镇)街道、社区和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工会干部匮乏这一制约工会工作发展的瓶颈,在“谁来干”和“能作为”上破了题。城区总工会制定了《城区工会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工会联络员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招聘方式、选聘标准、培训、考评、待遇等各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使此项工作得以规范有序运行。目前,我市共有186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力充实了基层工会干部队伍。 (三)典型示范,合力推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以建家竞赛和星级工会创建为抓手,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我市各级工会以“一条例五规范”为标准,进一步深化创新建家工作载体,完善建家工作机制,按照“会、站、家”一体化工作思路,把组建工会、创办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建设职工之家统筹谋划、同步部署、一体推进、共同考核,让广大职工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建设职工之家的成果。按照市总《关于创建星级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深化星级工会创建活动,规范化水平得以逐步提高。 二是以阵地建设为基础,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面对无法定经费的困难局面,我市基层工会积极争取,多方筹措,在有限的经费支持下,使办公场地、活动场地、办公设施等逐渐改善,工作力度不断加强,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城区总工会先后投入143万元资金,为基层工会购置各种设施设备,巩固了工会工作的前沿阵地。全区4个街道总工会不仅建立了办公室、会员活动室,还建立了“三站”即爱心救助站、再就业指导站、文体活动站。 三是以典型单位为示范引领,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单位、典型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会工作典型培育、选树的意见》和《关于培养、选树典型标准和考核细则的通知》,经市、县(区)、乡镇(街道)上下联动,认真调研,精心培育,近年来,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单位。这批典型工会的涌现,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市工会工作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工会围绕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能做了大量工作。但从整体上看,工会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各地发展不够平衡,作用发挥与党的要求和职工的愿望还有差距。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成为制约工会工作发展的瓶颈。 (一)乡镇(街道)工会性质定位仍然不明。《工会法》没有明确规定的乡镇(街道)工会的性质和地位,对于乡镇(街道)是属于地方工会还是基层工会,或是地方和基层工会的双重性质没有明文规定。致使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工会干部对工作无所适从,缺乏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实际上,乡镇(街道)工会更多地承担了地方工会的职能,却没有享有地方工会的地位和权利。根据《山西省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规范》中“经济发达、企业比较集中和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要建立总工会”,“职工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必须建立总工会”的要求,我市成立了12个乡镇(街道)总工会,但是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管理上却享受不到地方工会的权利。 (二)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力量仍然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发展需要。一是基层工会专职干部仍然短缺。乡镇(街道)工会是整个工会组织体系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然而却长期延续着无编制无职数的现状,工会主席、工会干部大多由乡镇(街道)干部兼任,且都身兼数职,由于角色的冲突和时间有限,难以把工会工作作为主业,使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用打了折扣。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公、个体组织大部分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所辖范围内,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缺乏导致了工作力度不强,工会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尽管近年来基层工会干部配备工作不断加强,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主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党的要求和职工的期盼日益高涨,就充分发挥工会作用而言,工会专职干部力量仍显不足。二是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在部分基层面临清退囧境。因无正式文件定性,部分县(区)选聘的县、乡级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可能被作为编外人员(临时工)清退。不利于今后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选聘工作,也会造成当前基层工会工作任务重、人手少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基层工会经费总体上仍然不足,村工会经费补助实效性有待提高。目前,尽管从中央到省、市、县(区)各级工会对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都有一些经费补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工会经费紧张的压力,但相对于实际需求仍显不足。这些政策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缺乏经费的问题。经费来源渠道少,单纯依靠上级工会下拨经费,既不充足也不稳定,常使工会工作面临“有想法,没办法”的尴尬境地。近年来,由于地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各行政村情况差异性较大。有的村经济发展势头强劲,辖区内企业数和职工数较多,必然使工会组织承担更多的职责。而有些村经济发展停滞不前,辖区内没有企业,青壮年都外出打工,村里只有留守老人和儿童,村工会工作基本停滞。因此,对于工作职责重、开展活动多的的村工会组织,目前的村工会补助显得太少,而对于另一些无企业、无职工的村工会,即使有限的经费补助,其实效性可能也会打折扣。 四、建议 加强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建设,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逐步破解制约基层工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是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法律定位,使乡镇(街道)工会建设更加规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建议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工会的法律地位,将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二)进一步狠抓干部配备,使基层工会履职成效更加明显。一是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努力解决专职工会干部的人员编制问题。对于不能在编内解决的, 继续下大力气探索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道路,通过社会招聘、上级工会选派、争取地方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等多种途径,拓宽选配工会工作人员的渠道,努力形成一支“专兼聘"相结合的基层工会干部队伍。二是建议全总、省总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社会化选聘工会工作者的相关事项,以及社保、福利待遇等问题,明确社会化选聘工会工作者属不属于党委政府清理临时工的范围。 (三)进一步加大经费补助力度和实效性,使基层工会得到更有力的资金支持。建议全总、省总尽快出台关于解决乡镇(街道)工会经费问题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工会的经费来源、经费管理、经费监管等,按照一定比例适当向乡镇(街道)工会倾斜,从根本上攻克这一长期困扰乡镇(街道)工会的顽疾。继续加大上级工会对无经费收入基层工会经费补助力度,探索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经费划拨补助机制。建议调整所有村经费补助平均化办法,在经费补助不变或增加的基础上,适度增加有企业、有职工的村工会经费补助,减少或取消无企业、无职工村工会经费补助。主动沟通,积极协调,加大政府财政、社会资助等多种途径对基层工会的经费支持力度。 (作者:史雪松 作者单位:市总工会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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