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时间:
1、2月13日至2月26日为各县区总工会、各产业工委、阳煤集团工会自查阶段,要汇总分析,上报自查情况。
2、3月份开始市总工会根据各县区、各产业、阳煤集团工会的上报情况和职工群众反映的情况确定抽查单位,进行集中督查,具体时间及被抽查单位另行通知。
四、督查要求
1、各县区总工会、各产业工委、阳煤集团工会要充分认识此次督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基层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并于2月底前将自查汇总情况上报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
2、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要对照中央六部委《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山西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阳泉市企事业民主管理规定》、《阳泉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要对照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山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化部《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
3、此次督查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到“一查清、四明确”,即查清造成“三不”情况的原因,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对查不清原因、整改不到位的企事业单位要在全市进行通报,以此来推动全市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4、被抽查的各企事业单位要提前准备好相关备查资料,确保做到情况明、底子清,资料分类科学,内容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