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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职工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和实现情况的调研报告
字体:[ ] 日期: 2018-06-08 14:39:16 浏览次数:
来源: 民管部 作者:曹书平

按照第八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的要求,根据省、市总工会的安排部署,近日,日博官网民管部对全市职工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和实现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近年来,阳泉市总始终坚持以贯彻《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为重点,以健全职代会组织网络建设为前提,以落实职代会职权为关键,制定出台了《阳泉市企事业民主管理规定》、《阳泉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和《阳泉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2014年至2018年五年规划》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和意见,稳步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使全市的职代会制度建设和作用发挥取得持续进展。在职代会组织建设上,全市有3420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占应建企事业单位总数的97.1%,其中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1247个,建立职工大会制度的800个,全市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152个,覆盖单位1373个,覆盖职工56585人;在职代会的网络分布上,全市有389个国有及其控股企业、514个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各占99.7%99.4%1619个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占94.5%,事业单位898个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占99.8%,构筑了遍布各种类型企业的职代会工作网络;在职代会作用发挥上,3395个企事业单位能够正常召开职代会,占建立职代会制度企事业总数的96.4%。凡是企业的重大决策都要通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由职代会决定。据统计,今年以来,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单位,共审议重大决策708项,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307项。全市共有2385个企业建立了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有1969个企事业实行了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初步形成了有效的职工民主监督制约机制。

    全市有3300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企务公开制度,占应公开企事业总数的93.7%,其中:国有及其控股企业387个,占99.2%; 集体及其控股企业514个,占99.4%;非公有制企业1523个,占88.9%;事业单位876个,占97.3%。今年通过企务公开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市企业物资采购节约1721.1万元、工程建设资金节约1053.67万元、业务招待费节约2874.9万元。初步建立起了企务公开的有效载体,形成了各类企业、多种行业、整体推进的公开格局。

    在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建设上,全市673个公司制企业中,设职工董事的有190个,设职工监事的有228个,有183个企业的工会主席进入了董事会,有125个企业的工会主席进入了监事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二、职工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和实现情况的基本估价

    1、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机制日趋健全。健全和完善职工民主权利保障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关键。因此,我们把制度建设作为基础性、根本性、永久性的“常规项目”常建常新,永葆制度的生命力。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国有、集体企业中推行企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意见》《关于深入实行企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中加强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为全市各地区、各企事业单位开展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起到了“定盘星”和“指南针”的作用。同时,市总工会及时跟进,对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操作规范、职工代表竞选、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等作出明文规定。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出台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山西省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八项制度的意见》等,我们对以前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综合分析,统筹归类,制定出台了《阳泉市企事业民主管理规定》《阳泉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和《阳泉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2014年至2018年五年规划》。2015年,市企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牵头起草了《阳泉市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并以市政府文件印发。省总工会下发《山西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以后,我们又对《阳泉市企事业民主管理规定》《阳泉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进行了重新修订。至此,形成了全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三规一办法”的制度体系。

    2、职工民主权利保障内容不断完善,重点明确。我国的《宪法》、《劳动法》、《工会法》等多项法律法规都赋予了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

    企业通过民主管理,让职工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利,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双赢”。为了发挥职代会实效性,避免职工民主管理走过场,在继承传统经验的基础上,实行了职代会向上级工会报告制度,会议审议和表决的重大事项要提前发到职工代表手中,职代会内容提前告知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在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继续实施职代会监督评议领导干部的权利,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免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与职代会有效衔接,协商代表的资格职代会要审查,合同文本草案职代会要审议,签字仪式要在职代会上进行。公司制企业必须依照《公司法》之规定设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经过职代会选举产生,并且在法人治理结构框架内必须代表职工的利益并接受职代会监督。《山西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发布以后,我们全面落实职代会“五权”(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民主评议权、民主监督权、民主选举权),在“五权”中重点落实“审议通过权”。各级工会严把职代会审议和通过两个关键环节,坚持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凡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职工安置分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职工安置方案必须按规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召开职代会到会职工代表必须达到职工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职代会审议通过职工安置等方案,必须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票须占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方为有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方案(草案),必须以书面形式至少提前7天交给职工代表,并在公开栏向全体职工公开,真正做到了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职工民主权利保障载体有用有效,日益丰富。深入推进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是扩大基层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坚持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出发,不断丰富维权载体,建立健全了3+N的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机制,即:以职工代表大会、企务公开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三项基本制度为主要载体的基础上,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内容丰富的N种职工民主管理活动,积极探索完善了党政工联席会、民主恳谈会、总经理联络员制度、面对面沟通会等多种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模式,建立了企业依法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平台,初步形成了符合我市实际,实用有效、内容丰富的职工民主管理模式。

    4、职工对民主管理权利的认知日益加深、能力日益提升,实现状况总体良好。各级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指导和推进企事业单位通过职代会、企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开展职工民主管理逐步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实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的主要载体,职工代表又是这一载体的主要参与者和实施者,这就需要一大批有责任心、使命感和参政议政能力的职工代表,用他们的能力和激情,积极参政议政,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近年来,我们结合省总工会八项制度,积极推行了职工代表竞选制度、职工代表津贴制度、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职工代表培训制度、模范职工代表评选等,全方位、多渠道地提升职工代表素质,参政议政能力得到日益提升,全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也呈现出了生机勃勃的生动局面。阳光发电公司引入ISO9001质量体系标准和科学方法,将ISO9001质量认证的管理思想转化为方便操作的标准,对公司企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进行严格规范,真正形成一种以法律、政策为标准,持续改进的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天元家电公司利用“面对面沟通会”,主动给大家交家底、透实情,就企业发展的问题征询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职工“问计”、“求招”,集中群众智慧,共谋双赢发展。阳煤集团一矿注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探索新形式、新方法,主动融入“互联网”,实现了从上墙、上会到上网、上屏、上线,从传统平台到互联互通的“升级”,初步搭建起了“互联网+企务公开”的主体架构,推动了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2. 职工对工会组织的源头参与比较认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主动争取党委重视和政府支持,始终坚持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全员参与”的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级企务公开民主监督领导组成员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从宏观上建立和完善了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机制。通过“五纳入”工作法,不断强化企务公开民主管理源头作用的发挥。一是把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二是把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全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重点;三是把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依法治市的范畴;四实行职代会、企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建设和规范运作的情况纳入评先选优的必备条件;把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全市党群部门职责清单制度的编制之中。各级工会与同级人大、政协及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了沟通联系制度,积极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和执法检查,从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通过参与研究制定改制政策方案、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和意愿、严把职代会审议改制方案关和职代会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关、监督改制政策方案落实等方式,推动国企改制依法依规进行,维护了改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近几年,随着工会维权机制的不断健全和工会维权工作的不断深入,工会地位在提高,作用在增强,影响在扩大,得到了各级党政、企业经营者及广大职工群众的认可。

    三、我市职工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工作的主要做法

    1、保持定力,制定举措,保证“总结提高年”再创佳绩。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制规范提质行动为主线,以“总结提高年”活动为依托,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保持定力,制定举措,不断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再上台阶、再创佳绩。一是坚持把提高企事业民主管理建制率、扩大工作覆盖面作为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工会组建、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紧密结合,继续扫空白、挖死角,做到建会、协商、建制同步进行;二是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企务公开民主管理“三送”行动,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送一封公开信、送一本法律法规小册子、送一本指导手册”的“三送”行动,推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对全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职代会不按时召开、不按时换届、职代会召开时内容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三不”问题进行督查,确保职代会程序严谨,操作规范,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四是继续深入推进职工代表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职工代表初任培训、年度培训、专题培训的力度,提升职工代表参与企事业管理的工作水平,切实提高职代会质量和实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职工和谐共赢。

    2、突出主题,逐年深化,打造建制专项行动工作品牌我们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广泛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坚持每年一主题,年年有深化,带动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持续发展。近年来,一是开展了创建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选树不同类型的示范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共授予3批30个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二是开展了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制规范提质行动,对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25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区域(行业)性职代会、事业单位、公司制企业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建制率、达标率、创优率的考核指标,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开展了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点对点”互促共进活动,选择一批有一定工作基础、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事业单位,与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点对点”结对子,开展学习交流,共建共享资源,进行良性互动,以达到互相促动,共同进步的目的,形成了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互动平台和创新高地;四是开展职代会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规范的职代会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达到了“制度健全、规范运行、落实职权作用明显”的目标要求。

        3、提升素质,尽职履职,职工代表培训得到强化。按照“全省职工代表培训五年规划”的要求,我市实施了职工代表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加强职工代表的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的同时,结合实际举办各种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要求凡是涉及企业改制改革和破产关闭的企业,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都对职工代表进行专题培训。2014年,市总工会开展了模范职工代表评选活动,共表彰50名模范职工代表。2015年,我们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内外的实践经验,编制了《企事业职工民主管理实务操作指导手册》,今年,又编印了《阳泉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法规汇编》,以此进一步提高职工代表素质,规范职代会的内容、程序,不断提高民主管理制度运行质量。我们通过行之有效的办法,把广大职工特别是职工代表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发挥出来,集思广益解决发展难题,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在全市开展“当好职工代表、服务转型跨越”征文活动、优秀职代会提案评选活动,大力推行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要求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巡视检查活动,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4、积极参与在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面对当前转型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特别”时期,我们始终贯穿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根主线引导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积极加强源头参与,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了“三公开”“八明确”“一必须”。 “三公开”即:企业经营管理的情况,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和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公开、职工安置方案公开。“八明确” 即: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应明确职工分流安置方式、明确相关待遇、明确转岗培训政策、明确劳动关系处理、明确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明确偿还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费、明确职工分流安置资金来源、明确促进再就业的内容。“一必须” 即:企业改革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票决制”通过方可实施。特别是在企业改革改制中我们做到深入调查,规范指导,督促整改,监督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着重把握好“四个关键环节,即:源头把关,职工权益提在前;精心指导,完善预案准备足;规范操作,民主程序严把关;跟进服务,释疑解惑疏导好。近三年来,市总工会共参与了16家市属企业的改革改制,涉及职工共2000余人,在关闭破产改制前,这16家企业都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破产关闭预案或改制方案进行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全部采用“票决制”得以表决,职工安置和拖欠职工有关费用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理。这些举措,促进了企业改革改制的顺利进行,彰显了职工支持参与推进改革改制的新气象。

    四、保障和发展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的建议和对策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保障和发展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切实落实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保证职工的政治地位,充分调动职工主人翁积极性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民主意识的教育培训和评价考核,将其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使保障和发展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工作得到组织上的保障。使各级党政干部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做好新形势下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能力,正确认识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利与发展地方经济的关系,切实增强新形势下深化创新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大对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意识和理念,在经营管理、决策中尊重和落实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尊重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加强对职工代表培训,增强其参政议事能力,引导他们合法有序地表达意见和利益诉求。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整个社会对于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认知度。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深化创新保障和发展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工作。要针对不同类型单位具体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提高保障和发展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的实效性。在巩固、规范、提高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同时,以公开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和出租房地产收入、处置企业资产为重点,推动困难企业在企务公开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同时,要紧紧抓住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和民主恳谈会等有效的民主管理形式,积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努力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覆盖面。另外,要加大事业单位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快学校、医院等科教文卫系统校务、院务公开的步伐,教育系统重点公开绩效考核、职称评审、招生收费、学生用品采购情况等;卫生系统要抓好院务公开,要把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价格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内部和社会两个方面的监督。其他事业单位要重点公开本单位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聘任和奖惩办法、经费预、决算等。通过制定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推动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实现形式标准化、内容规范化、程序制度化、工作经常化上不断创新,促进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持续推进。

    三是坚持齐抓共管,不断加大监督评价责任追究和奖惩激励制度的力度

    保障和发展职工民主政治权利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党政工组织的共同任务,此项工作只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建立健全党政工齐抓共管、有序运作、群众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体制下,站在全局的高度,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合力,才能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质是加强职工群众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让职工群众知情从而监督,推进企业管理的不断进步。因此,只有加强对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监督检查,才能保证企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收到应有的效果,从而避免流于形式。各企事业单位也应当制定和规范监督考核制度,建立权威的监督考核评议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效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对于日常业务的督促检查,工会组织责无旁贷,同时,还要注重利用群众和新闻舆论的作用,对假公开、半公开或不公开的企业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公开工作的落实、深化。认真推行企务公开民主测评制度,落实职工是第一评价人的要求,把职工的测评结果作为评价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用职工满意度体现企务公开的绩效。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也必不可少,对不能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敷衍失职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应当严肃处理,以确保公开内容、过程、结果的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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